妊娠糖尿病該用何種診斷標準?再起爭議

從HAPO研究出現後,IADPSG(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iabetes in Pregnancy Study Groups)提出一階式的妊娠糖尿病診斷條件,相較於傳統二階式是四個數值有兩個超標才認定妊娠糖尿病,一階式數值只要一個數值超標就算,而且認定的空腹,糖水後一小時和糖水後二小時的數值都相對下修,更寬鬆的診斷條件造成更多孕婦被診斷為妊娠糖尿病。這幾年,該採用何種診斷方式,一直存在爭議。最近發表在8月18日的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的紐西蘭研究指出,相較於一階式的寬鬆診斷條件,上調診斷標準,並不會帶來較差的新生兒和孕婦不良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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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的口服葡萄糖水檢測方法

在糖尿病和妊娠糖尿病的診斷方法中,口服葡萄糖水檢測,是個重要的方法。標準的作法,是用75克無水葡萄糖,融在水中後,再稀釋到300cc。然而,標準的糖水檢測,非常容易造成患者噁心,嘔吐等腸胃道不適症狀。因此,過去有流傳各種改良方式,在不影響結果下,改善病患不適。其中一種方式,就是在葡萄糖水中加入檸檬/萊姆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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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的診斷該用何種模式呢?頂級期刊的研究點出的觀點

目前妊娠糖尿病的診斷方式,是透過口服葡萄糖水檢測來確診。口服葡萄糖水檢測有二階式和一階式診斷方式。兩種診斷法各有其設計起源和優缺點,該使用哪種診斷方式,目前各大醫學會也各有不同建議。上週3月11日發表在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的一篇研究指出,以一階式的診斷方式相較於二階式,會診斷較多的妊娠糖尿病孕婦,但是在新生兒出生的預後部分,包括巨嬰比例,周產期併發症,妊娠高血壓或是子癲前症,剖腹產等,兩種診斷方式沒有造成太大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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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疫情肆虐下,妊娠糖尿病的診斷與管理

目前標準的妊娠糖尿病診斷方法,不管用一階式或是二街式診斷法,或是哪些孕婦該篩選,都必須讓孕婦喝糖水後,在醫療院所停留二到三小時做檢測,並且等到下一次門診看報告。這種做法可能會導致孕婦增加武漢肺炎(COVID-19)的感染機會。目前歐美國家因為疫情關係,該如何處理這方面的問題呢?最近發表在美國糖尿病學會期刊Diabetes Care的一篇論文,整理了英國加拿大和澳洲等國在這方面的替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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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的診斷爭議以及臨床證據

懷孕時期的高血糖,對於孕婦和胎兒都有著不良預後:對孕婦來說,會增加未來罹患糖尿病的風險;對胎兒來說,會造成早產,新生兒受傷,巨嬰,肩難產,剖腹產,新生兒低血糖等風險增加。懷孕期的高血糖包括妊娠糖尿病(定義1)以及既存糖尿病(定義2)。對於妊娠糖尿病的診斷條件,在目前有許多的爭議。台大新代科李弘元教授副教授與輔仁大學附設醫院郭俊亨醫師最近於Current Diabetes Reports發表關於妊娠糖尿病診斷條件的回顧性論文,整理了妊娠糖尿病診斷條件的歷史,並且針對目前妊娠糖尿病診斷的三個爭議點:使用一階式或是二階式診斷標準;該全面篩選或是針對高危險族群篩選;是否該在第一孕期作早期妊娠糖尿病診斷,各自給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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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誰領了糖尿病的薪水?」的諸多錯誤

「酮好翻譯組」最近翻譯了一篇由加拿大腎臟科醫師Jason Fung撰寫的「【文章】誰領了糖尿病的薪水?」的文章,在這篇文章的主軸論調,認為美國糖尿病學會(在該文翻譯為美國糖尿病協會)與藥廠有緊密關係,因此認為糖尿病的治療方向錯誤,學會未給予正確的治療。然而在這文章中有諸多錯誤的地方,如果該文作者是研究糖尿病的專家撰寫,犯下這些明顯的錯誤是非常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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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的診斷條件

中華民國糖尿病學會在2012年的糖尿病臨床照護指引(註1),以及美國糖尿病學會在2012年的臨床實作建議中(註2),對於糖尿病的診斷做以下的定義:
1. 醣化血色素(A1C)大於等於6.5%以上。此檢查必需符合NGSP的檢測方式。
2. 空腹血漿血糖值(Fasting plasma glucose)大於等於126mg/dL以上。此處的空腹是指連續八小時以上未有熱量進食。
3. 兩小時的口服血糖忍受度測試(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 OGTT)大於等於200mg/dL。此處的標準化OGTT必須是用75克的葡萄糖融於300克的水中。
4. 有典型高血糖症狀且隨機血糖值大於200mg/dL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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