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HAPO研究出現後,IADPSG(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Diabetes in Pregnancy Study Groups)提出一階式的妊娠糖尿病診斷條件,相較於傳統二階式是四個數值有兩個超標才認定妊娠糖尿病,一階式數值只要一個數值超標就算,而且認定的空腹,糖水後一小時和糖水後二小時的數值都相對下修,更寬鬆的診斷條件造成更多孕婦被診斷為妊娠糖尿病。這幾年,該採用何種診斷方式,一直存在爭議。最近發表在8月18日的新英格蘭醫學期刊的紐西蘭研究指出,相較於一階式的寬鬆診斷條件,上調診斷標準,並不會帶來較差的新生兒和孕婦不良預後。
孕期高血糖,在無法使用生活習慣治療控制達標後,就需要開始藥物治療。因為胰島素不會穿越過胎盤而口服藥Metformin和Glyburide會,優先選擇胰島素治療。然而,第二型糖尿病孕婦本身胰島素阻抗性高,需要高劑量胰島素注射,會導致孕期體重增加更多。在2020年10月發表於Lancet Diabetes Endocrinoloy的MiTY(Metformin in women with TYpe 2 diabetes in pregnancy )研究指出,在第二型糖尿病孕婦使用Metformin加上胰島素,與單用胰島素相比,可以有較佳的血糖控制,孕期體重增加較少,剖腹產比例少,新生兒過重比例較少,且新生兒脂肪細胞較少。
這篇文章以美國糖尿病學會於本月剛發布的「2021年版標準化糖尿病醫療照護」(Standards of Medical care in diabetes – 2021)當中關於懷孕時期糖尿病照護的內容為基礎做撰寫,主要來自於第二章「糖尿病的分類與診斷」,以及第十四張「懷孕時期的糖尿病管理」。在診斷的部分,今年完全延續去年的內容,在治療的部分,新增了胰島素在懷孕期變化的生理機制,暨存糖尿病在自我血糖監控的血糖值目標下限,連續血糖監控在第一型糖尿病孕婦的目標範圍內時間,混合型閉鎖迴路系統(連續血糖監控+胰島素幫浦+機器控制的總和)在懷孕的資料,子癲前症與aspirin的建議,以及血壓在孕婦的目標值下限等。這篇文章以解讀為主,除了主要的內容章節外,也會加入台灣的相關建議,以及筆者在做臨床照護時的經驗分享。